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教学管理规定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学院教学行为,建立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所称教学工作包括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与教材、教学任务、备课与课堂教学、习题课与课堂讨论、辅导与答疑、课外作业、实习、学业成绩考核和教学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 本规程适应于我系本科教育。各专业应根据本规程原则精神、结合专业、学科具体实际,制定各专业教学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才培养方案
第四条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等的基本依据。全体教学人员、教学管理人员都应对此高度重视和充分认识。
第五条 人才培养方案由系主任组织专家制定和修订。
第六条 应为全面贯彻、落实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各项具体配套制度、措施,并负责实施。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师、学生认真学习,让所属每一位师生知晓、理解专业培养计划及配套措施的具体规定要求,并严格执行。
第七条 提交教务部,由教务部再次统一审核,印刷。
第八条 人才培养方案如特殊情况确需微调,应提前一学期写出书面论证报告,经教务部部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人才培养方案应根据实际需要,在招生前进行一次全面的修订。
第三章 课程教学大纲与教材
第九条 课程教学大纲是一门课程的教学指导文件,是选用教材、实施课堂教学、组织实践环节、进行考核评估和学生学习指导与选修的重要依据。每门课程均应有教学大纲,确定教学大纲后方可组织教学。每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均应严格执行教学大纲。
第十条 教学大纲应参照国家教育部提出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或系集体讨论的意见,依据人才培养需要和学院制定教学大纲的原则规定,由开课教师编写,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施行。
第十一条 课程教学大纲应规定课程讲授学时、讲授内容、教材以及教学参考书目、课程考核方法与时间等内容。
第十二条 教材的质量直接体现着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的发展水平,也直接影响课程教学质量。每门课程均应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由系主任负责选订、自编合适的教材(讲义)。
第十三条 各专业应按学院要求优先选用省级以上获奖教材、部级统编教材或公认优秀教材。
第十四条 学院建立科学的教材编写、评价和选用制度,鼓励有条件的高职称教师编写具有特色的高水平教材、讲义,防止教材编写上的低水平重复。
第四章 教学任务
第十五条 大学教师担负培养专业人才的重任,教师的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直接影响教育质量。任课教师应精通所授课程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或实验技能,有较高的文化素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崇高的精神境界,能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第十六条 教师应积极承担所安排的教学任务,不许以任何个人理由拒绝。根据教师教学能力合理安排教师教学任务。
教学任务安排一经确定,一般不予变动,如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需提交相关报告予教务部审批,报送教务运行科。
第五章 课堂教学
第十七条 根据教学大纲与课程特点,充分考虑学生实际,编制好教学教案。应将课程教学的基本目标与要求、教学内容难点与重点、主要教学环节特别是实践部分的设计与安排及时间安排等内容,简明扼要地在教案中写明。课后作好小结。开学前任课教师一般应备好一学期课程1/4以上的内容。
第十八条 在保证完成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任课教师可以讲述自己的学术观点,但不能以偏概全,不得随意增减学时或变动教学基本内容。讲课前,应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对上机操作、多媒体等教学手段或方式的配合应提出具体要求,并认真落实。
第十九条 教师进入教学场所要注意仪表端庄、衣着整洁大方。
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要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教师上课时要关闭通讯工具,不接打电话。不在教室内吸烟。不能对学生作不正确的引导,注重教书育人。
教师课堂教学要充分注意教学板书的设计,书写工整规范,板书布置得当,切忌随意杂乱。
第二十条 在教学活动中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和措施。高校的人才培养、教学的手段和方法必须适应信息技术发展的要求。我系提倡使用多媒体授课与板书教学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 教师的语言素养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学生的听课效率。教师授课时应使用普通话,力戒讲方言。
第二十二条 课堂讲授不拘一格。支持、鼓励教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特长,积累教学经验,创建独特的教学风格与特色。教师可以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使学生处于积极探索新知识的主体地位,教师主要是起引路与“导演”的作用。教师应注重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和阅读课外参考书、参考资料的指导,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文献查阅及综合能力。课堂讲授结束后,课外阅读或课外作业应纳入课程考核范围。
第六章 习题课与课堂讨论、辅导与答疑、课外作业
第二十三条 习题课与课堂讨论是帮助学生巩固和消化所学知识,培养学生正确思维方法和表达能力、运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应根据各门课程的特点,适当安排,并列入课程进度计划。
必须配合课程讲授的重点和中心以及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暴露的问题,明确每次习题课或课堂讨论的目的与要求。习题课所选题应能开阔思路,加深基本理论和基本概念的理解,带有综合性,要重视培养学生计算、绘图、使用手册图表和计算工具的能力。课堂讨论应选择具有思考性、典型性和理论联系实际的题,可视具体情况采用班级讨论、小组讨论、分组辨认、学生分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
第二十四条 讨论课前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充分准备,认真阅读教材、笔记、参考书,深入思考,并将自己的认识、体会和见解写成发言提纲。讨论结束时教师要在总结中肯定正确的意见,表扬有创造性的见解,指出模糊的地方,纠正错误的观点,力求既能加深和提高学生的认识水平,更能使学生在思维方法上有所提高。
第二十五条 辅导与答疑是课堂讲授的重要补充,可以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和全面掌握课堂讲授的知识,了解学生接受情况,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指导学生学习方法和思维方法,培养自觉的学习态度和独立思考能力,并能起到督促和鼓励学生努力学习的重要作用。
第二十六条 教师应善于从辅导答疑过程中发现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总结经验,改进教学。
第二十七条 为了检查教学效果,了解学生解题的能力,督促学生严肃认真地进行学习,必须布置和批改作业。
第二十八条 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认真地完成作业,按时收交,认真批发,并作好记录。教师批改作业要认真、细致、及时。
完成作业情况是对学生平时考核成绩的依据之一。
第七章 实习
第二十九条 金工及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是使学生对专业、专业生产或设计、研究课题建立感性认识,获得实践实际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调查研究的综合能力,学习学校教育或企业生产组织管理知识,培养劳动观念,增长独立工作能力,密切联系社会的重要实践环节。
第三十条 实习地点的选择,在满足实习大纲要求前提下,贯彻就近原则,同时注意选择教学或生产较正常,便于安排师生联系的单位。
第三十一条 每次组织实习,应派人提前去实习单位联系,了解和熟悉情况,并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实习带队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提高,注意启发思考,开发智能,培养能力。高年级的实习,有条件的亦可试行让学生自行安排,指导教师负责巡回检查指导。
指导教师应组织学生在实习期间进行一定的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引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
第三十二条 实习学生离校前,学院要对学生进行纪律、安全与保密教育。带队指导教师负责整个实习队的工作,严格执行实习大纲,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实习必须善始善终,按计划进行,不得擅自提前或推后结束。
学生在实习期间违反纪律或犯有其他错误时,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带队教师应及时处理直到停止其实习,并向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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